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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造河清水秀的水体环境,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改善河道周边环境,市河长办结合实际,采取多种举措,有序开展河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2月22日,市河长办召开鹤壁市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并印发《鹤壁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各市级河长牵头,各县区主要领导抓好落实,县、乡、村级河长负责具体落实,迅速对全市中小河道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排查,推动河道、河岸保洁全覆盖,促进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各县区利用河长巡河、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深度摸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组织辖区内所有乡镇、社区实行“地毯式”排查,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对属地内所有公示牌进行全面排查、更新或修缮。
为确保此次河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市河长办要求各县区及时将河湖环境整治情况上报,市河长办将对各县区开展实地明查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清理整治敷衍了事、问题依然存在等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测评为契机,持续加强河湖环境整治,常态监管,防止脏、乱点反弹复发。落实并巩固幸福河湖保洁全覆盖,促进幸福河湖面貌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