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回答了妇女儿童发展和妇联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妇女儿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国广大妇女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起到了“半边天”的重要作用
我国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起到了“半边天”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各个战线上,广大妇女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风采。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实现党和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需要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希望广大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妇联组织要承担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激发广大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为在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现在是我们这一代人在努力奋斗,未来要靠你们去接续奋斗。
——2023年5月31日,习近平在北京育英学校考察时的讲话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着眼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顺应时代发展,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少年儿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5月31日,习近平向全国各族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
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让我们继续携手努力,加快实现性别平等、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世界的发展需要进入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轨道,妇女事业是衡量的重要标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以疫后恢复为契机,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我们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